:::
::: 您的位置:首頁 > 處室公告 > 學務處最新公告.友善列印,開新視窗
  學務處最新公告 訂閱學務處最新公告
     
 
推文至 facebook 推文至 plurk  | 回列表 |
學務處最新公告
標題 為本局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教職員工流感疫苗接種一事, 請查照。
發布日期 2022/10/6
發布單位 衛生組
點閱次數 154
詳細內容

 說明:

一、依據本府衛生局111930日北市衛疾字第11131712343 函辦理。 

二、為提升校園群體免疫力,請貴校加強宣導教職員工配合於 校園流感疫苗集中設站接種場次完成接種,如因故無法參 加,請依以下時段自行至指定地點完成接種: ()公費流感疫苗對象: 1、對象: ()50 歲以上之教職員工(以「接種年」減「出生年」 計算) ()具有潛在疾病如高風險慢性病人、罕見疾病患者及 重大傷病患者。 ()孕婦及 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。()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。 2、接種流感疫苗管道: ()於校內併同學生一起接種。 ()具有潛在疾病者、孕婦及 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及 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,於111101 日起,自行攜帶健保卡至流感疫苗合約院所進行接 種,請貴校依權責核予公假半日,惟課務自理。 ()50歲至64歲教職員工於111111日起,自行攜帶 健保卡至流感疫苗合約院所進行接種,請貴校依權 責核予公假半日,惟課務自理。 ()非公費(教育局自購)流感疫苗對象: 1、對象:貴校編制內50歲以下教職員工及實習老師,惟 可接種人數不可超過貴校填報二代報局表單(表單編 號:20220216012)之數量。 2、接種流感疫苗管道: ()於校內併同學生一起接種。 ()未於校內完成流感疫苗接種之教師,請學校於設站 結束後提供有意願補接種非公費教職員工名冊( 式如附件)於加密後email至承辦人信箱 (by5678@gov.taipei),本局後另案發放「臺北市 自行補助未符合公費對象補接種通知單」,提供非 公費流感疫苗對象教師自111121日起攜帶身分 證明文件(身分證、教職員工證)、健保卡及經蓋 有學校健康中心戳章之「臺北市自行補助未符合公 費對象補接種通知單」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附設十二區院外門診部接種,請貴校依權責核予公假半 日,惟課務自理。

相關連結 (點選連結時,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)
為本局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教職員工流感疫苗接種一事, 請查照。
相關檔案 目前無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