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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最新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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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最新公告
標題 |
轉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宣導車輛怠速熄火制度,請師生及家長配合怠速熄火之規定,以維護校園周邊與本市空氣品質 |
發布日期 |
2019/4/25 |
發布單位 |
衛生組 |
點閱次數 |
527 |
詳細內容 |
一、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八條暨汽車停車怠速管理辦法規定,汽車(包括機車)於一定場所、地點、氣候條件以怠 速停等時,其怠速等候時間逾三分鐘者,應關閉引擎,若符合相關例外情形者可不受其規範,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。
二、為降低學童暴露風險,保障呼吸健康,請各級學校加強宣導學校師生及家長(例:校車停放、接駁區及家長接送區 等)怠速熄火之規定,以維護校園周邊與本市空氣品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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