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期末事假:106年1月5日至19日,計11個上學日(免休業式)
二、申請期末事假同學如欲返校者,應著整齊校服,遵守上下課時間,不
得於上課時間於校園遊蕩,或非體育課時間從事體育活動,違者取消
事假資格。未申請同學均按正常作息。
三、申請事假同學返校之後欲離校者,請於下課時間離開,並至警衛室核
對名冊無誤後始可離校,未申請者不假離校者依校規記小過乙次。
四、高三全體同學1月19日免參加休業式,未申請事假同學,請於班上
自習,預計10時30分休業式結束後即可離校或留校自習至下午5點
(當日無晚自習)。
五、班級重要幹部如申請期末事假者,請同學代理職務並於請假前完成工
作交接,副班長每日至學務處領取點名卡,每節課確實點名,放學後
將點名卡交回學務處。
六、高三期末事假期間,缺曠明細表記錄紙本將不列印,請同學,自行上學
校網站首頁—學生專區—成績查詢中查詢,如有疑慮請生輔組洽梁先生
七、高三同學如須出席重要會議,如學生事務會議(曠課逾42節或功過相
抵滿三大過)應返校參加,未出席者事後不得以期末事假為由提出異議
祝 學測金榜題名 新年平安快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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