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人事室最新公告 |
 |
|
|
|
|
|
人事室最新公告
標題 |
行政院訂定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(構)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」,並自109年12月23日生效 |
發布日期 |
2021/1/6 |
發布單位 |
人事室 |
點閱次數 |
270 |
詳細內容 |
為減少本府公務員赴香港或澳門(以下簡稱港澳)可能遭 遇之風險,請所屬人員赴港澳前及在港澳期間應依旨揭注意事項辦理,至其中有關赴港澳前 之通報作業,則請依下列說明辦理: (一)各機關(構)學校人員因公務事由赴港澳,如有需大陸 委員會提供必要協助者,其服務機關(構)學校得視需要事前通報該會辦理,上開通報方式請於敘明詳細行程、活動內容、成員名單及聯絡方式等項後函報該會。 (二)各機關(構)學校人員因公務以外事由請假或於例假日赴港澳,目前無須事前向服務機關(構)學校提出申請,惟為利同仁在港澳期間得向大陸委員會請求相關協 助,請各機關(構)學校鼓勵同仁於行前至大陸委員會 「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」網頁(https://bit.ly /2o5WSbB)登錄個人資料及聯繫方式,以利該會掌握赴 港澳國人動態及提供急難救助服務;至其登錄情形則無 須影送服務機關(構)學校留存。
|
相關連結 |
目前無資料 |
相關檔案 |
目前無資料
|
|
|
|
|
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