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公告
主旨:公告本校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分發序名 單,希各周知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分發序名單內之學生應依簡章規定於105年6月13日(星期一)09:00~10:00至本校辦理登記,再於10:00~12:00依分發序
進行撕榜、報到作業。未按時完成登記者,不得參加撕榜、
報到作業。
二、依簡章規定,參加登記、撕榜、報到者,應檢附以下證明:
(一)「登記、撕榜、報到切結書」(詳見簡章附表3,第45頁)
(二)另依不同身分檢附以下證明供查驗:
1.學生本人親自辦理登記:
應持學生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(身分證、健保卡、學生
證、在學證明或其他官方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)。
2.學生家長(或法定代理人)辦理登記:
應持學生及家長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(身分證、健保卡等
官方核發可證明家長(或法定代理人)與學生關係之身分證
明文件)。
3.委託其他親友辦理登記:
應由學生家長(或法定代理人)填寫委託書(詳見簡章附表
4,第46頁),並持委託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(身
分證、健保卡或其他官方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)。
三、報名學生或家長對公告分發序結果有疑義時,得於105年6
月8日(星期三)11:00~16:00,由學生或家長填寫本簡章所附
之「分發序結果複查申請書」(詳見簡章附表2,第44頁),
持身分證明文件親至本校現場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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