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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最新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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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最新公告
標題 |
本校國中部考試請假規定及試場規則 |
發布日期 |
2014/10/13 |
發布單位 |
註冊組 |
點閱次數 |
999 |
詳細內容 |
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(國中部)公告
10月14、15兩天舉行本學期期中考,請所有同學務必全力以赴、展現實力,預祝各位考試順利!
以下幾點重要事項:
(一)補行考試規定:
1、因公、喪假或不可抗力事由缺考者,按實得分數計算。
2、因病假缺考者,其成績在六十分以下者,依實得分數計算;超過六十分者,其超過部分以百分之九十計算。
3、因事假缺考者,其成績在六十分以下者,依實得分數計算;超過六十分者,其超過部分以百分之七十計算。
(二)試場規則:
1. 依據本校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,請所有同學務必依照規定之考試時間入場,遲到逾十分鐘者,不得入場應試。
2. 每節考試開始四十分鐘內不得離場,請同學務必認真作答,提早交卷者請務必保持安靜,於走廊安靜自習。
3. 考試期間手機務必關機,手機一律放在教室前後,違反者一律依本校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與校規從嚴處理。
4. 高中部考試鈴聲以手搖鈴為準,國中部考試鈴聲以本校鐘聲為準。
5. 其餘試場規定一律依本校學生手冊之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辦理。
教務處 敬啟103.10.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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