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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最新公告
標題 【重要公告】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」防疫措施處理原則及防疫期間口罩配戴應特別注意事項
發布日期 2021/4/22
發布單位 註冊組
點閱次數 217
詳細內容

 說明:

一、依據110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第16條及本認證測驗110年3月25日試務委員會決議辦理。

二、旨揭特別注意事項如下:

(一)應試人自進入試場起,除經監試委員許可及考前經申請並審查核可未能佩戴口罩外,應全程配戴口罩

(二)經監試委員3次勸導後仍故意不配戴者,扣減其該節全部成績,並強制移至適當場所至該節考試開始40 分鐘後始可離場。

(三)應試人於監試委員核對具照片之有效身分證明文件查驗身分時,應暫時脫下或拉下口罩至可辨識面貌,經查驗身分後戴回。

(四)應試人如有身心因素或特殊狀況致無法配戴口罩,應檢具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學中心、區域醫院、教學醫院或地區醫院開立之「診斷證明書」,且醫囑須清楚敘明未能配戴口罩原因及配戴後可能造成之影響,並向總試務中心或各試區試務中心申請,經審查核可者將移至備用試場應試。

 

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」防疫措施處理原則(請點擊觀看、下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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