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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最新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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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最新公告
標題 |
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109學年度第4次招考高中代理教師甄選注意事項。 |
發布日期 |
2020/9/28 |
發布單位 |
教務組 |
點閱次數 |
424 |
詳細內容 |
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109學年度第4次招考高中代理式教師甄選注意事項
※請各位參與教師於9/28(一)16:40~16:50前於本校莒光樓1F人事室報到。未報到以棄權論。以報到順序為試教口試順序,演示前20分鐘抽題決定試教教材。
※請各位參與教師,注意9/28(一)下列重要時間: 16:40~16:50於本校莒光樓1F人事室報到。17:00第一號抽試教題目。17:20開始口試。
※考生抽完題後請至指定準備室準備(僅可攜帶文具、本校所準備之教材及個人簡歷資料),惟試教時僅能攜帶本校所提供之教材,其餘個人教學資料或電腦、手持式上網裝置等,一律不得帶入試教試場
※口試與試教試場均安排服務人員,負責唱名及核對身份(請出示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之健保卡或有效駕照),唱名3次未到者,視同棄權。
※試教每人15分鐘 ,口試每人8分鐘,為當場即時回答,內容包含學歷、經歷、教育理念、班級經營、專業及專門學科知能、曾經服務績效及未來抱負、行政管理、儀容舉止、及表達能力等為範圍。
※教學演示準備室非應試人員禁止入內,抽教學演示單元後請就準備位置,禁止與他人交談或借用他人資料,違者取消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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