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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最新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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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最新公告
標題 |
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府辦理「109年度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」,請要申請的學生於9/25前繳件至註冊組。 |
發布日期 |
2020/9/2 |
發布單位 |
註冊組 |
點閱次數 |
170 |
詳細內容 |
一、申請資格: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,就讀各公(私)立國中、 高中(職)之原住民族學生,於申請日前(108)年度9月1日 至本(109)年度8月31日,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(不 包含才藝補習)者。
二、補助對象:
(一)優先補助本府社會局當年度列冊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,每戶最多補助二人,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8,000 元。
(二)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,每戶最多補助二人,每 人每年補助新臺幣5,000元。
三、旨揭要點及相關表件如電子檔附件,或請逕至本局網站下 載,網址:https://ipb.tycg.gov.tw/(桃園市政府原住民 族行政局/訊息公告/最新消息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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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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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檔案 |
目前無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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