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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最新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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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最新公告
標題 |
108學年度大學指考登記分發選填注意事項 |
發布日期 |
2019/7/25 |
發布單位 |
註冊組 |
點閱次數 |
638 |
詳細內容 |
108學年度大學指考登記分發選填注意事項:
(一)登記費臨櫃繳費至7月26日下午3:30止,ATM繳費至7月28日中午12:00止,完成繳費方可登記分發志願(低收入戶考生免繳費)。
(二)登記時間:7月24日上午9:00起至7月28日下午4:30止。逾期未完成登記者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分發。
(三)建議考生使用桌上型或筆記型電腦進行登記分發志願,如遇任何問題請儘速洽詢考分會,電話服務時間:7月24日至7月27日上午8:30至下午5:30,7月28日上午8:30至下午4:30。
(四)登入登記分發志願系統須輸入身分證號碼及指定科目考試應試號碼,並於首次登入時自定通行碼,供爾後每次登入登記分發志願系統時使用,通行碼完成設定後即不得變更,請妥善保存避免遺失。
(五)申請複查指定科目考試成績者,仍須於規定時間辦理登記。複查結果成績變更者,考分會將於7月31日(含)前通知考生辦理重新登記。
(六)「完成登記分發志願」後,便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修改志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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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 |
(點選連結時,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) 大學考試分發入學委員會 |
相關檔案 |
目前無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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