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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最新公告
標題 (105)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數位學生證使用期限說明,歡迎參考。
發布日期 2017/8/31
發布單位 註冊組
點閱次數 757
詳細內容

 105學年畢業生於106年6月份畢業,升學後新生數位學生證於9月起陸續發放,為避免學生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無數位學生證使用之空窗期,援例畢業生可持原數位學生證搭乘公共交通工具,有效期限至106年10月31日止,106年11月1日後將改以普通票費率扣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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