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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最新公告
標題 106學年度第3次高中代理教師甄選公告事項
發布日期 2017/7/26
發布單位 教務組
點閱次數 751
詳細內容

請各位參與教師於7/27(四)13:00~13:30前於本校莒光樓1F人事室報到。以報到順序為試教順序,逾期未報到者,視同放棄

各科第1號參與教師於13:40抽試教題目,14:00各科第1號開始上臺試教。

考生抽完題後請至指定準備室準備(僅可攜帶口試用之個人資料及文具),試教時僅能攜帶本校所提供之教材,其餘個人教學資料或電腦、手持式上網裝置等,一律不得帶入試教試場。

試場均安排服務人員,負責唱名及核對身份(請出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之健保卡或有效駕照),唱名3次未到者,視同棄權。

試教15分鐘,口試8分鐘,為當場即時回答,內容包含學歷、經歷、教育理念、班級經營、專業及專門學科知能、曾經服務績效及未來抱負、行政管理、儀容舉止、及表達能力等為範圍。

教學演示準備室非應試人員禁止入內,抽教學演示單元後請就準備位置,禁止與他人交談或借用他人資料,違者取消資格。

 

甄選科別

複選成績計算
(分數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)。

複試範圍

高中特殊教育科

試教成績×70+口試成績×30

高中英文及社會技巧自選範圍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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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場位置圖(pdf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