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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最新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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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最新公告
標題 |
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106學年度正式教師甄選複試公告事項(最終版) |
發布日期 |
2017/5/3 |
發布單位 |
教務組 |
點閱次數 |
1421 |
詳細內容 |
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106學年度正式教師甄選複試注意事項
※請各位參與教師於5/6(六)8:00~8:30前於本校莒光樓1F多功能教室報到。未報到以棄權論。報到後抽籤排定順序,演示前20分鐘抽題決定試教教材。
※請各位參與教師,注意5/6(六)下列重要時間:8:00~8:30於本校莒光樓1F多功能教室報到。8:35抽次序號碼籤。8:40第一號抽試教題目。9:00第一號開始上臺試教。
※考生抽完題後請至指定準備室準備(可攜帶個人資料),惟試教時僅能攜帶本校所提供之教材,其餘個人教學資料或電腦、手持式上網裝置等,一律不得帶入試教試場
※口試與試教試場均安排服務人員,負責唱名及核對身份(請出示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之健保卡或有效駕照),唱名3次未到者,視同棄權。
※試教20分鐘 (含5分鐘專業問答)。口試每人15分鐘,為當場即時回答,內容包含學歷、經歷、教育理念、班級經營、專業及專門學科知能、曾經服務績效及未來抱負、行政管理、儀容舉止、及表達能力等為範圍。
甄選科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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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試成績計算
(分數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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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教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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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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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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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教成績×70%+
口試成績×3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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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英文科課綱課程相關內容(不限版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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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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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分鐘(含5分鐘專業問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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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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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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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學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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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教成績×70%+
口試成績×3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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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數學科課綱課程相關內容(不限版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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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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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分鐘(含5分鐘專業問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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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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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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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教學演示準備室非應試人員禁止入內,抽教學演示單元後請就準備位置,禁止與他人交談或借用他人資料,違者取消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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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 |
目前無資料 |
相關檔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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