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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臺北市政府轉知函以,有關各機關人員因執行公務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或因執行公務與確定病例接觸,接獲衛生主管機關通知應實施居家隔離,其所衍生相關費用之核銷處理原則。
發布日期 2021/6/25
發布單位 會計室
點閱次數 143
詳細內容

臺北市政府轉知函以,有關各機關人員因執行公務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或因執行公務與確定病例接觸,接獲衛生主管機關通知應實施居家隔離,其所衍生相關費用之核銷處理原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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