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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最新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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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最新公告
標題 |
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101學年度校規修訂內容公告實施 |
發布日期 |
2013/2/20 |
發布單位 |
生輔組 |
點閱次數 |
3689 |
詳細內容 |
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101學年度校規修訂內容,詳如附件。
一、102.01.18校務會議通過之校規修訂內容,自101學年度第2學期(102.02.18)起公告實施。
二、另「學生獎懲辦法」修訂中:【新增】無正當理由經常上學遲到,學期中累計每滿十次者,記警告乙次。開學後加強宣導,自102年3月1日起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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