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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最新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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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最新公告
標題 |
網路禁賣菸酒,違者可罰1-5萬 |
發布日期 |
2022/2/24 |
發布單位 |
衛生組 |
點閱次數 |
121 |
詳細內容 |
主旨:為避免青少年學生因不知菸酒管理法令,以致違規受罰, 請學校加強宣導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財政局111年2月16日北市財菸字第1113012764號 函辦理。
二、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規定,酒之販賣或轉讓,不得以電 子購物等方式為之。違反者依該法第55條規定,應處新臺 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,並按次處罰。
三、邇來迭有青少年學生因不知法規,於網路交易平台或社群 網站違規販賣菸酒,致有違規受罰情事,為免學生違規受 罰,請貴校加強宣導,教育學生網路禁止販賣菸酒之知 能。
四、提供跑馬燈訊息內容2則:「網路禁賣菸酒,違者可罰1-5 萬,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關心您」、「境外攜入菸酒禁轉 賣,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關心您」,歡迎多加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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