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學務處最新公告 |
 |
|
|
|
|
|
學務處最新公告
標題 |
函轉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「青少年藝文沙龍」開放106年7至12月展覽檔期予本市學校申請使用,歡迎踴躍申請。 |
發布日期 |
2016/12/15 |
發布單位 |
訓育組 |
點閱次數 |
617 |
詳細內容 |
內容摘要:
一、前揭展覽空間於即日起至106年1月9日(一)前免費提供本市學校申請;另若為個人申請,則
依本處業已核定之場地收費基準表收取場地使用費,檔期一周計2萬元,保證金3萬元。
二、旨揭展覽場地每檔期計4週(含佈撤展),開放時間為9時至17時,原則以檔期起始日週一下午
1時30分起佈展;檔期最終日週一上午12時前完成撤展,歡迎本市學校申請展覽使用。
三、四、欲申請展覽學校,請於1月9日(一)前填具檔期申請表(詳附件)並須完成學校核章,免
備文逕傳真2351-2504或彩色掃描核章表單逕
寄tfycactivity@gmail.com(鄭小姐收,聯絡電話23514078分機1724)。
|
相關連結 |
目前無資料 |
相關檔案 |
點選檔名時,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
|
|
|
|
|
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