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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最新公告
標題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)決議,自110年5月5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(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)假(以下簡稱疫苗接種假)一案
發布日期 2021/5/10
發布單位 人事室
點閱次數 335
詳細內容

 基於防疫需要,各級機關(構)學校人員如有接種疫苗需 求之請假規定,分述如下: (一)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,前往接種疫苗及接種 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者,均得給予疫苗接種假。接種者檢 具疫苗接種紀錄卡,免具就診或其他證明請假。 (二)疫苗接種假乃為防疫應變緊急處置之特別措施,各機關 (構)學校不得拒絕,且不得影響考績(成、核)或為其他不利處分;疫苗接種假不予支薪。 (三)如因接種後不適而無法工作之天數,超過核給疫苗接種 假天數,回歸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定,其所請之病 假,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(成、核)計算。 (四)另除申請疫苗接種假外,亦得依現行各類人員所適用之 請假規定以事假、病假、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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