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本校109年11月27日甄審會第5次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身心障礙約僱書記:陳○楠。
三、錄取人員應於109年12月1日(星期二)上午8時前持相關證件(正本)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,逾期以棄權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