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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最新公告
標題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配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武漢肺炎)疫情停課,有關各機關、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
發布日期 2020/3/6
發布單位 人事室
點閱次數 397
詳細內容

(一)符合下列規定之家長其中1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: 1、有照顧 12 歲以下學童、照顧就讀高級中等學校(含高 中、高職、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)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 障礙證明之子女需求者。 2、短期補習班、幼兒園及兒童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, 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,或自主替幼兒請假 者,而有照顧子女需求者。 (二)前述家長包含父母、養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子 女之人(如爺爺、奶奶等)。 (三)防疫照顧假,不支薪。 (四)除申請防疫照顧假外,亦得依現行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 假規定以事假(家庭照顧假)、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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