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教官室最新公告 |
 |
|
|
|
|
|
教官室最新公告
標題 |
教育部澄清網路傳言施用毒品者未來可免服兵役一事 |
發布日期 |
2021/9/1 |
發布單位 |
教官室 |
點閱次數 |
398 |
詳細內容 |
一、兵役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: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 免服兵役,稱為免役:身心障礙或有痼疾,達不堪服 役標準。」,以及第5條第1項: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禁服兵役,稱為禁役
曾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者。或執行有期徒刑在監合計滿三年者。
二、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」第10條:「施用第一級毒品者,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施用第二級毒品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,第11-1條第2項:「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,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,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 毒品危害講習。」。
三、因此,施用毒品除有害身心外,並無免服兵役之可能,倘誤用第一、二級毒品(如混合型毒品咖啡包),其刑期較兵役更長,請提醒學生勿受網路謠言誤導,自毀前程。
|
相關連結 |
目前無資料 |
相關檔案 |
目前無資料
|
|
|
|
|
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