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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
102學年度腳踏車(機車)辦理相關事項
發布日期
2013/8/1
發布單位
教官室
點閱次數
1392
詳細內容
主旨:本校高(國)中部學生辦理腳踏車(機車)注意事項
說明:
一、依據本校102年1月18日校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
二、請要辦理腳踏車及機車車證同學(含舊生)於開學一個月內攜帶相關文件、合格安全帽、雨衣至教官室申請辦理。
三、為考量學生上、下學安全,腳踏車、機車停於校外,並未配戴合格之安全帽及配備,將依校規懲處。
四、相關申請表格及家長同意書,可至教官室領取(如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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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踏車申請書(doc檔)
腳踏車同意書(doc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