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(台北市和平高中)

:::
教務處最新公告
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計畫申請

 一、新申請111-2學期高中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計畫者,請依下列辦法申請。111101(星期六)1111031(星期一)期間,至台北市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https://tpnee.tp.edu.tw(以下簡稱審議系統),進行註冊申請及資料上傳。

二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申請案可分與學校合作、不與學校合作。擬與學校合作之申請人,應於1111031(星期一)前完成網路申請及資料上傳,並提前將紙本實驗教育申請書、個人實驗計劃書及學校合作計畫草案(含電子檔)送交學校承辦單位(註冊組)

相關連結:
相關檔案:
發佈單位:註冊組
發佈日期:2022/9/23
點閱次數:202
   
電腦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