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務處最新公告
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計畫申請
一、新申請111-2學期高中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計畫者,請依下列辦法申請。111年10月1日(星期六)至111年10月31日(星期一)期間,至台北市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https://tpnee.tp.edu.tw(以下簡稱審議系統),進行註冊申請及資料上傳。
二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申請案可分與學校合作、不與學校合作。擬與學校合作之申請人,應於111年10月31日(星期一)前完成網路申請及資料上傳,並提前將紙本實驗教育申請書、個人實驗計劃書及學校合作計畫草案(含電子檔)送交學校承辦單位(註冊組)。
相關連結: | 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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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檔案: | 無 |
發佈單位: | 註冊組 |
發佈日期: | 2022/9/23 |
點閱次數: | 202 |